龙的契约_卷一之六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卷一之六 (第3/4页)

身体下的那条龙已经迫不急待振翅高飞。

    ??和克利斯不同,伊格尼斯是条飞得很『刺激』的龙。

    ??速度与锐利的滑翔,这都让清雨觉得心脏病要发了。

    ??「你慢一点吧!」迎面而来的风灌了满嘴,清雨痛苦地咳着,她只能伏低身体好闪避扑面而来的风,那风吹得她很冷,眼睛也很痛。

    ??伊格尼斯好像觉得她很麻烦,不甘不愿地放慢了速度,也在这时候一直跟在他们身后的克利斯忽然飞到他们前方,看着克利斯的尾巴,这好像挑起了伊格尼斯的战意,他很快就把背上还驮着圣女这件事拋到脑后,翅膀一振追了上去。

    ??两条龙就在空中比拚着速度与飞翔技巧。

    ??至于圣女……嗯,她还能尖叫就代表还活着,没事儿。

    ??※※※

    ??西北峡谷的典礼不像南方那么繁琐,就连出发的时间都异常的赶,飞回峡谷已经是中午的事情,下午举行典礼,吃饱饭洗完澡,清雨本来以为可以隔天再出发,但不知道为什么,她现在已经在克利斯的龙背上,飞离了西北峡谷。

    ??伊格尼斯飞在她身边。

    ??今天没有月亮,星星很亮很亮,这让清雨看得入迷,她飞在半空中,把整片星空、整条没有任何遮蔽的银河进收眼底。

    ??这在以前也是几乎没有的经验,以往当她忙完院里的事物,把弟弟妹妹一个一个哄睡后,早就累得眼睛睁不开了,哪还有心情抬头去看星星。

    ??呼吸着夜晚带着冰凉的空气,她看着身下似乎与夜色融为一体的克利斯,又看看不远处的伊格尼斯,她觉得人生的际遇真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??她明明只是个不起眼也没什么用处的人类,现在却肩负起一个种族延续的重责大任,在过往从来没交过男朋友的她,现在瞬间多了两个未婚夫,这到底是什么样际遇啊?

    ??她自己想一想也觉得很好笑。

    ??不过想这么多也是没用的,行前南方族长来看过她,告诉她两名勇士都是万中选一,是两族中最强的战士,让她不必担心,他们会好好照顾她,还请她原谅在南方发生的不愉快。

    ??既然保护她的是强壮的龙,她也只要努力达成她的目的就可以了,至于之后的生活……到时候再说吧!不管是她最终爱上了一条龙和龙生活在一起,或者成为神殿的女巫,这些都可以等以后再慢慢去考虑。

    ??想着想着,一整天的奔波,加上完全没睡好,她不知不觉伏趴在克利斯身上沉沉睡去,就连身上哪时多了一条厚披风都没发现。

    ??「现在可以说说了吧?」伊格尼斯看已经完全睡过去的清雨,他对克利斯问。「为什么这么赶着出发?明明按照规定应该要三日后才能动身。」

    ??「活水早点到手我才能安心。」克利斯答。

    ??「是这样吗?」伊格尼斯冷笑。「我看你是担心这丫头吧?」他瞥了眼清雨,对西北族中的事情他也稍有耳闻,克利斯是很强的高手无误,而这样的人有很多爱慕者也很正常。

    ??但如果爱慕者当中有个脑子很好的疯子,那就不太好了……

    ??是担心待得久了清雨会惨遭毒手吧。

    ??说起来那疯子也是风属性的龙……对南方龙也算了解。伊格尼斯瞇起了眼,危险地瞥了克利斯一眼。如果真是那条母龙搞得鬼,那这樑子结大了!迷惑圣女,嫁祸南方龙,这把她斩首一百次都不为过!

    ??克利斯是在袒护那条母龙?

    ??毕竟那条母龙追求克利斯也追求很久了,说不定早就暗通款曲?

    ??不过这样为什么克利斯不放弃圣女?

    ??想要爱人同时也想紧握荣耀?

    ??伊格尼斯的眼神带出了一点不屑。「克利斯,如果此行你有任何私心,我会毫不犹豫地猎杀你。」他淡淡地说。

    ??克利斯金色的眼睛瞄了伊格尼斯一眼。「此行我唯一的目的只有护送圣女到达诸神殿堂,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目的。」

    ??「是吗?」伊格尼斯冷哼了声。「那么你最好祈祷圣女平安无事,而不是拿到活水后就死于非命。」

    ??听伊格尼斯的冷言冷语,克利斯敏锐地察觉对方应当是猜想到了什么,他觉得有点难缠。伊格尼斯在外一直都是火爆脾气、衝动的代名词,但他可不会忘记伊格尼斯在整个龙群里是军人这样的存在,他底下还统领了两个战斗兵团,他如果只是单纯靠本能在做事也无法担此重任。

    ??在数百年前的那场战争中伊格尼斯可是获取了不少战绩,夜精灵那可不是绿叶精灵那些老好人,是非常阴险狡猾的种族。

    ??他难道想到什么了?

    ??「不管你在想什么。」克利斯说。「我不会伤害圣女,也不会让人伤害她。」

    ??「我对此感到怀疑。」伊格尼斯回应道。「不过现在也不是和你争辩这些的时候,找个城镇降落吧,我跟你可以不进食,你背上那娇弱的女士可没办法,而且你最好找个有旅店的,她肯定会吵着要洗澡。」

    ??克利斯点了点头,身形往往下降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